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和省纪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挺纪在前、标本兼治,规范权力程序运行,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和发展环境。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湖南省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湘教工委发〔2016〕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举措、新要求,着力推动“两个责任”全覆盖,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列出详细问题清单,分步骤、分重点各个突破,做到“认真查找一批、主动纠正一批、坚决整治一批、制度规范一批”,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挺起来,切实解决一些当前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专项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自2016年4月下旬开始至11月下旬结束。
三、工作任务
重点整治当前学校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违规基建项目建设、违规财务管理、违规选人用人、违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违规持因私护照公费出国(境)、对学术不端行为监管不力、办学行为不规范、乱作为不作为、制度建设不健全、领导干部党性观念法律意识淡薄”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出台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以及“三严三实”主题教育后的顶风违纪行为,作为专项整治和纪律审查的重点。(详见附件1)
四、责任分工
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纪委组织协调,纪检监审处牵头,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具体分工如下:
1、纪检监审处:统筹推进全校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乱作为、不作为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对违纪违规问题的协调查处,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行为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责任追究;对学校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责任追究、纪律处分、各项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督查。
2、党委办公室:牵头对学校制度不完善、体系不完备、领导干部党性观念淡薄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3、宣传统战部:牵头对学校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执行不力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4、组织人事处:牵头对违规选人用人和违规持因私护照公费出国(境)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5、教务处:牵头对办学行为不规范和参与对学术不端行为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6、科研规划处:牵头对学校违规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学术不端行为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7、招生与就业处:牵头对违规招生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8、财务处:牵头对违规财务管理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9、后勤处:牵头对违规维修项目、违规资产管理及招投标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10、基建处:牵头对违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整治。
11、继续教育学院:牵头对成人教育违规招生及办学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五、方法步骤
(一)学习部署(2016年4月至5月)
1、学习动员。学校校属各党组织、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领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要求;深入学习《准则》和《条例》;学习上级及学校相关制度规定。激发党员干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促使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端正思想态度,勇于直面问题,认真进行自查,主动进行整治。
2、部署安排。校属各党组织、各部门要根据学校工作部署,把握专项整治要求,定好工作计划,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推动整改落实。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管理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通过专项整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整章建制,改进管理,促进工作。
(二)全面自查(2016年5月至6月)
校属各党组织、各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重点从“十三个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十八大以来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整改完善(2016年5月至11月)
建立问题台账,逐个落实整治整改措施,逐个对账销号;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咬耳扯袖”、谈话函询;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要及时上报或核查处理;针对新形势及时进行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对整改遗留问题、历次无法解决的“老大难”问题要进行重点攻坚,因体制机制原因暂时无法解决的要进行情况说明。
(四)督查督办(2016年6月至11月)
1、重点督查。学校纪检监审处联合相关部门将在7月、10月抽取部分重点单位,组织专项督查。重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发现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效果等方面的情况。
2、问责追究。对查而不实、纠而不严、整而不治、治而反弹,以及敷衍应对、整改不落实不到位不彻底的部门进行问责处理。
(五)总结规范(2016年11月)
校属各党组织、各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整章建制情况进行总结,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学校将对全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六、有关要求
(一)抓好组织实施。校属各党组织、各部门要按照“问题要具体、措施要实在、整改要到位、成效要显现”的要求,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强化组织协调、认真组织实施,要把严和实的要求贯穿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始终,防止走过场、搞形式,确保工作成效。
(二)强化责任担当。校属各党组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重大问题要亲自管、亲自抓。要认真督促排查清理突出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实时反映集中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三)抓好问题处置。要分清问题、分清责任、分类处置。属于制度机制不完善、制度笼子未扎牢方面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完成时限;属于违反纪律的问题,要明确集体或个人的行为责任,依纪依规纠正,处理到位。
(四)按时上报材料。校属各党组织、各部门要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1、需报送的主要材料及报送时间:
(1)自查问题清单报送 (5月30日前) 。
(2)整改阶段性落实情况报送(包括整改措施、整改到位、责任追究、整章建制等情况,以及工作方案中附件3统计表) (10月15日前) 。
(3)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 (11月15日前) 。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崔建娥 82082229
电子稿通过QQ49057154邮箱报送;纸质材料报送行政办公楼B315室。
附件1: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附件2:自查问题清单(参考样式)
附件3: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参考样式)
附件1:
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重点自查和整治当前学校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违规基建项目建设、违规财务管理、违规选人用人、违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违规持因私护照公费出国(境)、对学术不端行为监管不力、办学行为不规范、乱作为不作为、制度建设不健全、领导干部党性观念法律意识淡薄”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在执行政治纪律不严、遵守政治规矩不严方面,重点整治
1、政治立场不坚定。有的党员干部缺乏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党的观念不强,党性修养不够,对党的政治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学习、不研究、不领会,理想信念的根基不牢,在事关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不鲜明,丧失了基本的政治立场和党性原则。
2、重大决策不执行。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有的党员干部精于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耍“小聪明”、拨“小算盘”、打“擦边球”,对自己有利的政策就贯彻落实,不利的就搞搪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3、组织原则不遵循。有的党员干部热衷于拉帮结派,以地域、同学、战友以及出身、经历划界,立山头、搞宗派、编“关系网”,搞团团伙伙、亲亲疏疏、利益输送,把正常的同志关系扭曲成庸俗的人身依附关系,甚至搞“私人俱乐部”。
4、言辞论调与党中央不一致。有的党员干部在一些重大问题,特别是在一些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重大问题上,信口开河、妄加评论,散布一些与党中央不一致的论调,把听来的小道消息当做“新闻”传播,对社会舆论产生了错误导向。有的党员干部工作中“爱国爱党”,网络发帖却随意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人格分裂,做“两面人”。
5、当政治逃兵,面对错误言论与行为不亮剑、不抵制。有的党员干部对社会上流传的政治笑话、灰色顺口溜不制止、不斗争,对社会上的错误思潮、错误行为、错误倾向缺乏鉴别力、免疫力和抵抗力。有的党员干部对一些诋毁诽谤党和政府的反动言论视而不见,当政治逃兵,扮“绅士”、装“深沉”,在政治言论上该一致的不一致,该斗争的不斗争。
6、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执行不力。在“严把人才引进、学术交流、科研经费、学生资助、项目培训中的纪律关”等方面执行不到位、界入不及时。对课堂、报告会、研讨会、论坛和校园网等宣传思想阵地的监管不力。有的党员干部涉嫌给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意见,以及制造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等言论者提供传播舞台。要重点对涉外项目监管不力情况进行清查。
7、其他发现或处理的问题。
(二)主体责任缺失、党建工作薄弱方面,重点整治
1、管党治党意识不强。没有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担当起来。重业务轻党建,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和工作方法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不严格,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对“两个责任”的履行,没有真抓实管真担当;对顶风违纪行为没有做到严查严纠严问责。
2、校属各党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力。各党组织、各部门负责人为主抓、主动抓的意识不强;在履行领导责任、亲自组织推动、当好廉政表率、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等方面存在不到位现象。
3、领导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领导班子成员对担当分管责任、带头廉洁从政、履行管教职责等认识不到位,对党建工作漠不关心,对分管的部门和单位党建工作部署、推动、检查、考核等都不够主动,党政齐抓共管的格局没有真正形成。
4、支持纪委工作不够。校属各党组织、各部门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看成是纪委的事情,只需“党委挂帅、纪委出征”,没有切实承担起相应职责。对纪检监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支持不力、保障不够,特别是支持纪委查办案件的力度不够,有时甚至替违纪违法对象说情,压案不查等。
5、其他发现或处理的问题。
(三)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制约机制不完善方面,重点整治
1、加强组织协调不够。不能积极协助校属各党组织、各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推动不力。在督促校属各党组织研究重要问题、督促校属各党组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督促管理部门履行首次监督责任等方面办法不多、力度不够。落实校属各党组织、各部门向党委报告工作制度不力。
2、强化监督问责不力。监督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对党组织履行两个责任,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责用权情况等力度不够。督促指导党组织及部门建立和实施廉政风险教育机制、处置机制、风险防控机制,以及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等不到位。对领导干部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坚决。
3、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队伍力量薄弱。不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相关要求。干部配备与新规定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年龄、专业结构不合理,人员办案办信能力较差。
4、“三转”工作推进不力。聚焦主业主责不突出,工作精力未有效转移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纪检委员还分管其他业务工作。
5、查办案件意识不强,查处力度不够,责任追究不严格。好人主义盛行,不敢较真碰硬,不敢监管,不敢负责。长期不办案甚至零办案。
6、其他发现或处理的问题。
(四)违规基建项目建设方面,重点整治
1、不按规定报批、未批先建,擅自变更规划,超计划、超规模、超标准建设、施工工程变更资料不全。
2、不按规定招投标。施工在前、招标在后;拆分项目自行招标或直接发包;附属工程不招投标。
3、项目施工与合同管理不规范,结算金额严重超预算。无可行性论证、投资预算、合同资料;施工单位无资质;无工程监理或监理形同虚设;中标结算改为据实结算,低价中标高价付款;结算价远远超过预算价等。
4、内部审计监督缺位。随意变更项目;缺乏建设基础资料;送审金额高套定额、高套消耗子项目、多计工程量; “化整为零或聚少为多”等。
5、领导干部直接插手或委托其亲属、好友、下属在招投标入围、项目工程预决算、工程款支付、工程发包、材料定价等方面谋取利益等。
6、其他发现或处理的问题。
(五)违规财务管理方面,重点整治
1、私设“小金库”。不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通过创收、侵占、截留、隐匿各种应交收入,不将资金纳入财务统一核算,或通过虚列支出等方式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等。
2、“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招待费用大幅超预算开支,用公款购买烟酒、土特产、礼品、购物卡和娱乐消费卡等。
3、违规公款旅游。是否存在以“学习考察”的名义,用公款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外出旅游等现象。
4、违规赚取学生教材差价款。
5、违规采购物资设备。
6、违规组织教职工集资。
7、报账审核把关不严。对原始凭证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票据使用不合规、套取现金、虚列支出等问题;以虚假发票列支业务应酬费、慰问款、评审费等;用税务代开发票报销费用;以白条收据、过期发票报销费用等。
8、国家奖(助)学金发放不规范。截留、延迟发放奖(助)学金;不按要求足额提取奖(助)学金等。
9、违规收费。违规收取学生住宿费、学费;以“捐赠”名义收取转学转专业等费用等。
10、其他发现或处理的问题。
(六)违规选人用人方面,重点整治
1、干部政策执行不严格,干部选任等方面不讲规矩、不讲原则、违反程序、弄虚作假等。
2、不按民主推荐程序提任干部。提任干部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程序;凭个人好恶、亲疏用人;临时动议提任干部等。
3、不按任职条件和要求选拔干部甚至带病提拔干部。违反任职要求和年限规定提拔干部甚至带病提拔干部;干部任用不公开、不公平,甚至个别干部使用无原则等。
4、破格提拔(含越级提拔)、受处分的干部影响期满拟重新任用未按规定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审。
5、超职数设置机构、配备干部。因人设岗;擅自调整机构职能,增设党政内设机构;违规超职数配置干部等。
6、违规进人。不按要求进行公开招聘,违规降低标准进人;针对特定招聘对象“量身定制”招聘条件,搞“萝卜招聘”;超编制照顾性进人;人员调入程序不规范等。
7、其他发现或处理的问题。
(七)违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方面,重点整治
1、编制虚假材料申报骗取科研立项和结题。
2、违规使用科研经费。超范围使用科研经费;使用虚假票据或虚假列支学生劳务费套取科研经费;违规列支或违规发放补贴、奖金等。
3、科研及财务部门对科研项目及经费使用管理不严。
4、其他发现或处理的问题。
(八)对学术不端行为监管不力方面,重点整治
1、在学术论文和著作撰写、发表、出版过程中,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
2、在职称和各类项目申报过程中,材料“注水”,骗取职务、项目、课题和经费等。
3、在职称和项目评审过程中,徇私舞弊、内幕交易等。
4、对群众反映的学术不端问题,不认真查处、不严肃追责等。
5、其他发现或处理的问题。
(九)持因私护照公费出国(境)方面,重点整治
1、持因私护照出国执行公务。
2、因公出国(境)没有按照有关要求报审。
3、公款报销因私出国(境)费用。
4、其他发现或处理的问题。
(十)办学行为不规范方面,重点整治
1、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违规办学等。
2、以合作办学的名义,向学生收取高额企业委培费、就业费,并与合作单位按比例分成;违规办理“单招”手续和转学手续,扰乱招生秩序等。
3、其他发现或处理的问题。
(十一)乱作为、不作为、不善为方面,重点整治
1、有权任性,毫不收敛。无视党纪法规,胆大妄为。违规经商入股,违规兼职取酬,违规发放福利、购买公车,公款娱乐消费、收受礼品,甚至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等。
2、欺上瞒下,弄虚作假。钻政策“空子”,打“擦边球”,甚至“闯红灯”,违规谋求私利而置制度、规定于不顾。有的虚列项目、假造数据骗取上级政策、资金、项目等支持。
3、不执行民主集中制。独断专行,搞“一言堂”;对重大问题不按规定上会集体研究,而是个人签字表态;搞“家天下”,违规把亲友安排在重要岗位上;在新校区建设中,以指挥部的名义替代党委集体决策;重大事故不报告、封锁消息,采取统口径、乱定性、高补偿的方式处理问题等。
4、盲目决策。违反规定程序和有关要求,不遵循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不切实际制定发展规划,瞎指挥、乱拍板,盲目决策,导致公共资源浪费,群众利益受损。
5、工作漂浮,为官不为。领导干部深入调查研究不够;不思进取,改革的锐气不足、力度不够,对于一些难啃的硬骨头,办法不多、效果不太理想;未到点退休就“放马南山”,不管不问,得过且过,做“太平官”。
5、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回避矛盾,遇到问题绕道走,遇到问题不敢较真碰硬,不坚持原则,怕得罪人;对干部的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
6、其他发现或处理的问题。
(十二)制度不完善、体系不完备、执行不到位方面,重点整治
1、制度性文件较多,管用可行的制度不多,且没有随着新形势的发展及时修订完善。制度建设严重滞后。
2、有关干部选拔、党员管理以及党务校务公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三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关键性制度尚未建立或修改完善。
3、制度制定过程中存在照抄、照搬、照转现象,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制度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和程序性规定,缺乏跟踪监督、责任追究、问效评价。
5、其他发现或处理的问题。
(十三)领导干部党性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方面,重点整治
1、不重视党性修养,理想信念迷茫、精神缺钙,“三观”的“总开关”拧得不紧。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政治敏锐性不强,没有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些甚至公开或通过微信、QQ等平台散布一些违背党性原则的言论。
2、大局观念不强,存在本位主义、实用主义思想,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做变通、搞选择。
3、宗旨观念、公仆意识淡薄,考虑个人得失较多,关心群众、关心集体不够。
4、法律意识淡薄,不学法,不懂法,分不清违纪与违法、罪与非罪的界限。
5、对党纪法规缺乏应有的敬畏之心,法律观念淡薄,认为党纪国法是用来约束别人的,不仅没有带头遵纪守法,反而以身试法、徇私枉法。
6、其他发现或处理的问题。
附件2:
_____ (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自查问题清单
(参考格式)
根据《关于开展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于2016年 月 日至 月 日就工作方案指出的十三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问题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排,我部门于2016年 月 日至 月 日通过****等多种途径展开自查。共发现问题**个,其中:十三个方面问题**个,其他问题**个。
二、自查问题清单
1、十三个方面问题:
2、其他问题:
(盖章):
(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
_____(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问题整改报告
(参考格式)
根据《关于开展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于2016年 月 日至 月 日就工作方案指出的十三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和整改。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对应自查发现的问题逐条反映整改情况,包括整改措施、整改结果和责任追究等情况。
二、进一步改进的保障措施
主要报告本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还存在哪些不足,将围绕长效机制进一步采取哪些改进措施。
(盖章):
(签名):
年 月 日